1.爱是我们的目标
信主不追求爱而追求其它的东西,就是偏离了目标。与其他的属灵恩赐相比,唯有爱可以作为目标来确立。其他任何恩赐都只是在追求爱的这条路上所收取的礼物而已。
“林前 13:1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林前 13:2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
林前 13:3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清楚的知道自己真正要得着的是什么,那就是 —真实的爱。
2.我们的现状
我们时常听到关于爱的教导,甚至在信主前我们就知道基督信仰是传播爱的信仰。但当我们走入信仰后却往往不知道什么是爱和怎样去爱了。我们都仿佛在睡眠中,当听到有关爱的教导时就突然清醒一下,听过之后又昏昏睡去。这就是说我们没有把爱表现在行为上,或者在心里也没有根本的认识清楚。爱是我们一生的功课,并带来永恒的果效。无论我们自己、我们的教会,如果没有显明的爱,就没有力量。我们没有爱的力量,就无法完成领人归主的大使命。一个教会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一批不但爱主也爱人的弟兄姊妹,这个教会只会裹足不前、渐渐老化、衰败。耶稣在启示录中警告以弗所教会离弃了起初的爱心,并要他们悔改,否则不能合神的心意(启 2:4)。
3.什么是爱(哥林多前书 13:4-8)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对于这段经文正面的解释,有太多的资料可以查询。而且这里用词明确,对每一个人来说“爱是什么”都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缺乏的是仔细的把这里所提到的每一种爱的表现用心来体会并切实地行出来。并且,这里的爱是极致的爱,是没有终点的爱,任何一项我们在今生都不可能做得完全,但又必须努力的去做。因为我们做不完全乃是因为我们肉体的限制,在永生中会有完全的爱。
4.关于爱的错误观念
(1)爱神爱够了才能爱人。有的人切切爱主,但却关起门来少与人交往,认为通过读经祷告、感恩赞美就可以自动得到神的爱,然后才能去爱人。我们似乎很难说这样的行为不对,因为圣经告诉我们首要的诫命乃是爱神。但是,对神的爱不仅仅是追求和渴慕神,因为神清楚地告诉了我们怎样做才是爱神,那就是爱弟兄、爱人。
首先,神给了我们一个命令 — 爱弟兄。他要我们遵守这样的命令,遵守的后果就是神会与我们同住。
约 13:34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约 14:23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其次,我们所宣称的对神的爱,其实是不完全的,如果我们不去爱弟兄、爱人,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我们爱,因为 神先爱我们(约一 4:19)。这是说:我们之所以能爱,并不是因为我们先爱神,而是因为神已经爱了我们。我们爱的能力不是我们爱神的果效,而是来自于神对我们的爱。而神的爱是白白的恩典,并不是我们读了多少经、做了多少祷告才能得到的。所以,需要明确的是,我们每一个信主的基督徒都有爱的能力,因为神已经爱了我们。所以,老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 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约一 4:11)
当人说“我爱神”时,所表达其实只是一种愿望,并不是事实。因为神说:人若说:“我爱 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约一 4:20)。虽然我们不一定恨弟兄,但如果我们做不到“爱”弟兄,同样也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所以老约翰说:不是我们爱 神,乃是 神爱我们(约一 4:10)。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爱神,就应当按神所要求的去爱弟兄和爱人,以此来表明我们对神的爱,而不是仅仅靠读经祷告。神在这里并没有对“什么样的弟兄”做出限定,这就意味着是指所有我们看得见的弟兄。所以,如果尚有一个我们看得见的弟兄是我们没有去爱的,我们对神的爱也就是有亏欠的。神既然告诉我们要我们“尽心、尽兴、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也就是在要求我们“尽心、尽兴、尽意、尽力”爱我们所看得见的人(“其次也相仿”)。
太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太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所以说,爱神与爱人并没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不能以为爱神是第一的戒命就把爱人放在后期来进行。爱神实际上只是一种表白,并不是说我们就真的爱了神。当我们接受主耶稣时,这样的表白就已经完成了。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爱人、爱弟兄,当我们这样做时就是在爱神了。马太福音25章中,主耶稣讲了分别山羊与绵羊的例子。那些被称为义的绵羊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爱了主,但主却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 25:40)由此看来,实在是我们爱人的心与行为被称为爱,而不是其他的。神从来没有说饥渴慕义、追求真理才是爱神,也没有说赞美越多就是越爱神,而是告诉我们那爱所见之人的就是爱神。
(2)只要有行为的爱就可以了。 爱是内在的爱心加外在的行为。但有些时候我们无法从内心真的去爱一个人,可是我们仍愿意做出对他有益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行为的爱”了。这种行为的爱只是一种例外,它是一种需要被改善、被完整的爱。行为的爱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追求的目标。所以当我们做到行为上的爱的同时,也要进一步思考并改善,如何才能行出带有内心真实的完整的爱来。
(3)爱就是客气、客套。 表面的谦让与和气并不代表真正的爱。爱是发自内心的为着对方的利益,这也包括诚实地指出他的错误和问题。如果弟兄姊妹之间只求相安无事的和气,并不是真的在爱中。保罗说:“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 12:9)
(4)不恰当的爱的动机。 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所以,在动机上不应有自己得利的企图,即使是为求主特别的喜悦和奖赏。当然,只有的企图要好于求回报的动机。希望自己所做的可以让主喜悦本身并不是错,但以此作为向主求赏赐的凭据就是不妥的了,因为求自己益处的行为不是爱。
(5)爱不是计算出来的。 爱是尽我们的所能,但却不超越自己的能力。这样的付出不是经过精确计算后或衡量自身利弊后的结果。
玛丽亚用头发为主擦脚;获诺贝尔和平奖的德蕾莎修女抢救浑身爬满蚂蚁和蛆的印度老妇人并收容清洗很多街头的临危病患,使得主的福音在印度大为广传;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它们都告诉我们,不计较的爱是有真实的力量的。作为基督徒,一个有基督生命的人,应当追求的是完全无私的爱,而不是打了折扣的廉价的爱。也许暂时我们没有人能够做到如此完全,但我们可以试着不再过多的计算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而是随时准备甘愿为了爱弟兄姊妹的缘故全然的摆上。
圣经中好萨玛利亚人的比喻以及耶稣对捐出养生钱的老妇人的称赞都说明神所喜悦的是全然的付出,而不是讨价还价后的付出。
5.人为什么会爱
我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当我们做好完好事后,我们会觉得心里很舒畅、很满足。也就是说,爱能给我们带来“成就感”。任何一种成就感都是自我价值被肯定后会有的感觉。那么就很奇怪了,为什么人在爱时会有自我价值被肯定的成就感呢?当我们真正去爱时,无论是对爱人、对亲人还是对一般人,我们通常都只会感到喜悦和满足,没有觉得痛苦或不甘心。如果有人还没有尝过爱的喜悦和满足,那说明他还没有真正的爱过。爱人是一种付出,而这种付出却让我们感到自我价值被肯定。能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只能是说,神当初造人的目标是为了让人能够爱。爱是人的价值所在,在这一点上是显明了我们是按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所以,我们得到再多身外物或再多能力与学识都不能让人对自己有充分的满足,因为人最大的成就乃是能爱人。
相反,我们取得越多,就越没有满足和平安,也没有喜乐。因为这不是人的价值所在。当我们给与时所收获的满足,证实了人的价值在于爱和给与,这就是神当初造人的目的了。
俗语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对现实世界,罪的世界的切实写照。但人们也注意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当然不排除个别情况)。这都说明,爱与善本是存于我们心中,只是被罪所引发的环境和经历所掩盖和消蚀了。就像圣经所指出的:“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 24:12 )
起初,人是彼此相爱的;永恒中,人也是彼此相爱的;唯独当人在罪中时是失去了爱的价值的。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恢复了人的价值,所以他要求基督徒要把这样的价值表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爱人如己”是律法的总括。
6.怎么爱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没有一个人能给出完整的论述。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经历、性格、现状要自己去弄明白到底自己该怎样去爱人。
在圣经中给了我们一些爱的目标:
(1)爱仇敌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路 6:32、35)。我们原是神的仇敌,是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但他却赐爱子为我们死,使我们能够与神和好。这是神那最广大的爱了。他指导我们也要学习这样的爱 — 爱仇敌。
(2)为弟兄舍命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 15:13)。
(3)彼此切实相爱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 4:8)。
既然是目标,那就是我们目前还做不完全的,甚至一生都做不完全的。但也正因为是目标,它是我们要努力追求和预备的。如同童女所预备的灯油,将来可在主的面前交账。但是一定要搞清楚,目标本身并不是目标。因为保罗说:即便“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 13:3)。这是警示我们,爱本身才是我们要追求的,而不要只去追求爱的表现(行为)。
7.学习爱
“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 1:5)这是正面的教导我们如何去爱,要从内在去建设。这是一种积极的作为。怎样才是“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 每个人要自己思考。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罗 13:10)“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罗 14:15)。这是从反面对我们的教导。是因着爱让我们消极的“不作为”。而这种不作为是完全建立在别人的利益上,对我们自己甚至本是不必要的。同样,如果我们的话让弟兄忧愁,就不要说;如果我们的玩笑、判断、态度、表情、方式让弟兄忧愁,我们都要尽量的不去做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
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弗 4:15)。人与人相爱要坦诚,但这样的坦诚要以爱心为依托。坦诚不意味着就可以指责和训斥,而是用爱心切实考察相关的细节,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环境和态度等。这样选择的用心就是爱了。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 3:18)。这是要求我们要信实。人是虚谎的,所以这样的信实需要我们有意识的努力去寻求、去改变自己,用行为带出爱的真实来。所以老约翰告诉我们:“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 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一 3:17)所以,当我们看到弟兄有困难时,如果不是马上采取行动去帮助他,就最好连“我爱你”、“我同情你”这样的敷衍的话也不要说。如果我们见到别人的困难,说“我真的很爱你,但是只能有20分钟给你,因为我实在很忙”。那么要切记,爱不是施舍。勉强留下来不如真心的说一句“抱歉我不能帮你,但我会真心为你祷告”,以免我们留下后反到显出让我们不耐烦的虚伪来。诚实让人喜爱、受宽慰。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 10:24)。神要我们在团契的生活中彼此学习爱,彼此督促爱。因为爱心是要激发的,如果我们不总是有意识的积极的去“激发”我们的爱心,它就会渐渐的冷淡下去。因为在撒旦的攻击下,不法的事总会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我们因爱受到的伤害也只会越来越多,这都是因为撒旦要阻止我们去爱,要废弃我们的价值。所以圣经教导我们说: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 6:9)因为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 2:15)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 4:17)
8.如何开始
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 1:7)。如果让我们一开始就去爱一些我们根本爱不起来的人,那对我们确实是个难题。但不等于我们就可以免去这样的困难。神要我们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这十字架也包括了对仇敌的爱。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的去学习,有意识的去进步,从一个自私、胆怯的人向着甘心爱仇敌、敢于为朋友死的心志长进。而这样的长进是从爱弟兄开始的。如果说我们对仇敌爱,最终是把神的愤怒加在他的身上的话,对弟兄爱的就是神给我们的命令了。因为我们的弟兄就是我们的肢体,他本是我们的一部份,同是神的儿女。不论我们有多么不情愿、不甘心,都要因着遵守主的命令而转变为甘心情愿的去爱弟兄。这需要我们付出必需的时间、精力、技巧、感情和行动去做、去求得实际的改变。我们决不能说,“他根本不像个基督徒”、“我不会把他当成是弟兄”或“他肯定不蒙神的喜悦”之类的话来为自己寻找借口不去遵守主的命令。因为主说:“
约 13:34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约 13:35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约 14:15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约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所以说,如果我们说我们爱神,就必遵守他的命令 — 爱弟兄。所以,当我们见主时,主会问我们说:“你遵守了我的命令没有?”我们又当如何答呢?难道说:除了某某某实在不像基督徒外,其他的弟兄我都爱啦!这样的回答是否能让主称你为“又忠心又良善的仆人”吗?
老约翰说:“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约一 2:10)由此可见,只要我们能做到爱弟兄,至少对我们来说已经不会再被绊倒了。在我们爱弟兄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学习如何真正的去爱,如何结出圣灵的果子。当爱成为我们身上切实的价值、特质时,我们就能够更多的爱世人(众人)。所以,神为我们安排了爱的功课中在侧重点上的次序。我们从现在就应该开始改变对那得罪过自己的弟兄姊妹的态度和看法,并更多的爱他们和其他的弟兄姊妹。别人会从弟兄姊妹之间的爱中看到神,从而羡慕成为神的子民,同为神的肢体、同得神的爱。所以,一个真正能领人归主的教会,是弟兄姊妹彼此之间切实相爱的教会,这爱就如同灯台的光芒照亮黑暗的世界,能把人引到神的面前来。
所以,我们切切追求的乃是爱。有了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才能更好的为主做工,参与神赋予的大使命。就像保罗说的:“你们要追求爱,也要切慕属灵的恩赐(林前 14:1)。”不过,虽然也是为了主的工作,但如果一开始就追求医病、赶鬼和行神迹等恩赐,有可能会把我们带离正确的道路。因为这些恩赐乃是赐予的,是我们要去“切慕”的,并不是我们可以“强求”的。走在追求爱的道路上,我们永远不会偏离正确的路。神在最后决不会指责我们说:你当初为什么不切切地追求恩赐,以致我的工作无法完成?却借着保罗说,就算什么都有,如果没有爱,仍然无益。同样,爱越少,益处也就越少。
9.如何面对爱中的困难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 3:16)我们当常常思想这句话,常常思想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我们所追求的就是主对我们这样的爱。我们所受的委屈、金钱、精力、时间上的损失、劳费的心智和体力,与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舍命比起来能否值得一提呢?我们与主同钉十字架,就是为了体会主耶稣究竟为我们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从这代价中体会主的爱何等深、何等阔!
我们也要寻求圣灵的带领和帮助,因为很多问题是我们解决不了的,唯有通过祷告、读经寻求神亲自的帮助和圣灵的宽慰。这就是在爱人的过程中寻求和亲近神。而神也必与我们亲近,因为当我们单纯的爱弟兄时就是在爱神,神因着我们遵守他的命令就与我们同住、向我们显现。这正说明爱人与爱神是一个同时进行的、互动、互促的过程。
约一 4:12 从来没有人见过 神,我们若彼此相爱, 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约一 4:16 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 神里面, 神也住在他里面。
10.爱人如己,学会爱自己
如果我们自己都不爱,如何爱人如“己”呢?我们当追求圣经的真理,爱护和保守自己的心、照顾神给与我们的身体。学习正确、有效处理问题和安排时间的方法与能力,管理好我们的时间、金钱、精力和体力等。只有我们最有效的使用这一切时,我们才能付出更多的时间、金钱、精力和体力给别人。越是能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越能有爱人的能力和条件。所以,爱人也要求我们更爱自己,而这样的爱不是出于自私、求自己的益处,而是出于积极、向上的生活引导。
我们尤其当细细品味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因为从这样的品味中我们才知道别人的感受和体会是什么,才能在需要时给与他们最恰当的安慰和帮助。神让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有他的目的,无论是苦难、忧愁、悲伤、痛苦还是富足、喜乐、平安与满足,但目的的总结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更大的发挥爱的价值。
所以,重视自己的态度是我们重视别人的基石。先学会尊重和爱惜自己,才真正明白如何爱惜和尊重别人。因为我们有时会想,这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无所谓的嘛。所以当别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我们也会觉得无所谓。
结语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一 3:14)。
我们得救的凭证乃是圣灵的内驻。因“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 1:14)。圣灵就是神,神就是爱。所以我们凭着自己对弟兄无伪的爱心就可以明确的知道我们是得救的,是属神的。而神所应许给其儿女的一切都将是我们在永恒中的产业与荣耀。
对于我们一时还无法去爱的人,我们切不可以为就应当如此。而要为自己的做不到求神的怜悯和帮助,并切实的去改变、完善自己的爱心。不完全的爱不是罪,但是否追求完全却可以分辨出我们对主的命令是否忠心遵守。
http://www.ccim.org/node/372刘同苏
中国国家权力不断干预家庭教会的主要理由是后者从事非法活动,诸如非法聚会,非法传教,非法敛财等等。像家庭教会那样力图按照圣经教导循规蹈矩的信仰团体(不仅尽力守法,而且遵守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却常常被国家权力视为“违法”,这似乎有点让人费解。实际上,引起诸种所谓非法活动的结症是注册问题。一旦家庭教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注册为合法团体,那末,其一切活动也就都随之而合法。目前,由于家庭教会无法通过注册而取得合法地位,由此,无论它怎样努力按照法律活动,它所从事的依然都是非法活动。这就象一个无照驾驶的司机,尽管他在驾驶的时候遵守了所有交通规则,其驾驶仍然全是非法的。
家庭教会没有注册并不是因为家庭教会不愿意注册。自2005年3月1日“全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不同省市的许多家庭教会都曾正式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注册,但是至今尚无一个被批准的案例。可见家庭教会没有注册的原因在于国家权力不准其注册。而在家庭教会一方,却是“非不愿也,实不能也”。在此情形之下,国家权力一再指控家庭教会从事非法活动,并有时对之实施法律强制,就太不近情理。如果工商管理机关一边拒绝批准所有按照法律程序提交的营业执照申请,另一边却到处处罚无照经营的百姓,这在情理上显然站不住脚。
当然,国家权力不批准注册,也可能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家庭教会不符合法律所要求的条件,或是由于该教会的申请未能遵守法定的申请程序。实际上,由于知道现阶段申请注册的不易,此次申请注册的家庭教会都万分谨慎。几乎所有申请注册的家庭教会都不仅依照“全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反复核对了自身的条件(聚会场所,人数,财政制度,法人代表,等等),而且聘请或咨询了律师,以规范法律文书的格式将申请提交到主管的国家机关。可以说,此次各家庭教会提交的申请,从实体法看完全符合法定的条件,从程序法看全然遵守法定的程序,所以,未获批准的原因并不是家庭教会没有依法申请。没有获得批准的真正原因是在有关注册的明文法律规定的背后隐藏着一条不成文的行政规定:不参加官方教会,就不予以注册。于是,无论家庭教会怎样依照明文颁布的现行法律申请注册,最终总要被这个未经立法机关核准的隐性行政规定挡在“合法”的大门之外。如同打牌,一方不管怎样使用桌面上的牌都无法赢得牌局,因为在终局的时候,另一方总是从桌子底下拿出一张隐藏的牌。不过,这样的牌局已经不能算作打牌了,而是完全不顾牌理的公然作弊。同理,国家权力不能要求百姓遵守明文颁布的法律,而自己却在该法律之外实行隐藏起来的另一套。这样的执法只会导致法律本身的破产。
隐藏在宗教团体注册制度里面的隐性行政规定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奉行根本对立的教义,纔有了家庭教会与官方教会的分立。如果国家权力以“加入官方教会”作为教会注册的必需条件,这已经在运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六千万家庭教会成员放弃自己信仰的教义,改宗官方教会的教义。
从性质上说,国家权力以注册制度的形式对宗教团体实施管理,本应当是国家的法律行为。尽管注册制度的管辖对象是宗教信仰,但其管辖的范围只限于宗教信仰的外在行为,而不包括宗教信仰的思想内容。如果“加入信奉某种特定教义的官方教会”被法律规定为普遍适用的注册条件,那末,其教义就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标准,而做出如此规定的法律就蜕变为规定思想的法律。如此一来,该法律自身已经失去了法律应有的性质,因为法律按本性只能管理外在行为,而不允许规范内在的思想。心灵不是法律(国家)管辖的对象,管辖思想的法律已经不再是真正的法律。“灵魂的管辖权只属于上帝。”[1]
即便家庭教会在现存的注册制度下不能注册,也不能将其简单定性为非法组织。从整体上看,家庭教会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所违反的法律违背了宪法。家庭教会的存在可以说是合宪却不合法的现象。[2]由于宪法是统辖所有具体法律的根本大法,在整个法律体系里面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以,违反“违宪的法律”比违宪的法律本身具有更多的合法性。国家权力若真心维护整个法律体系,就不应当运用一个违宪的隐性行政法规去管辖人们的思想,反倒应该取消该违宪的行政法规,使宪法原则可以贯彻到该法律领域。至少,应当将如此有争议的隐性行政法规公开化,以便可能让人民代议机关予以审核。[3]
[1] Martin Luther, To What Extent It Should Be Obeyed, WORKS OF MARTIN LUTHER, Volume Three, Muhlenberg Press, 1930年, 255页。
[2] 在学理上,家庭教会可以归类到“非暴力不服从”或“出于良心的抵制”等政治学范畴。
[3] 可能是因为该隐性行政规定如此明显地违背宪法,以至于实在无法明文写出,所以,在拒绝如此大量的注册申请案件时,居然没有一个行政决定具有文字形式。申请一方按照法律规定以正式的法律文书提交申请,而批准的一方在拒绝批准的时候却从来不能出具一份具有文字形式的行政决定。这在程序上已经形成了严重的法律问题。
刘同苏,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人员,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耶鲁大学神学院研究员,宣道会神学院研究员;曾牧养康州新港华人宣道会,纽约新生命华人宣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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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相信:主耶稣为了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后复活,凡信靠祂的就可以得救。诚如大家所熟知的《约翰福音》3:16所说“……使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是神对我们的应许。
但是在一些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中我们却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很多人只把看重这一应许的前半部分(不致灭亡),却往往忽略或没有认真的在意过这一应许的后半部分(反得永生)。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我们相信自己可以得救,但却从不认真地再去进一步思考一下得救后我们所要面对的结果 — 永生。
对于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永生已经是握在手中的,但是很多人的眼睛却仍然死死地盯在今生今世上。于是我们看到,很多基督徒信主初期初尝主恩时兴奋不已,热心追求,可渐渐地就冷淡下去了。把心思更多的放到了对钱财、功名的追求上,或是忙于自己认为重要的事务上,疏于读经、懈于祷告,慢慢地远离了神,在试探面前跌倒甚至失丧。
华理克牧师所著的《标杆人生》中这样写到:“人们通常只会在追思礼拜上才想到永恒的问题,而且往往流于肤浅、伤感的想法,对永恒抱着无知的看法……只有傻瓜才会完全不为人人都知道终要发生的事来打算、浑浑噩噩地过他的一生。我们其实应该多思想一点永恒,而不是不加理会。”
为什么要思考永生?1.永生才是我们的最终归宿。 [林后 5:1 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 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圣经的这段经文告诉我们,我们现在所住的不过是帐篷。就像彼得切切地劝我们说:“彼前 2:11 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 而这样的归宿是神对我们的应许,是切切实实有一天我们要面对的。我们一生的道路就是回家的道路。
2.人在永生中才得满足。 今生中人无法满足,即便满足也只是片面的、部分的满足。比如:心灵的空虚、能力的缺乏、物资的不丰富、家庭与事业的不能兼顾。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这就是人在现世的真实写照,没有一个人可以在现世得到完全的满足,声称自己一生无悔的只是一种在无知中的自我宽慰。为什么人不能在现世得到完全的满足?因为人本是为永恒而创造。只有在永恒中,在神的国度里人才能因着与神当初造人时所设立的目的相符而得到完全的满足。
3.永生对我们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们在今生所追求的不过是虚空的虚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马书 8:20-21)。世人所追求的就好像是在海边自己在磊堆沙丘,实在是因为面对无边的大海不知道自己的去处何在。人虽然可以专注于自己手中所做的,并从中得到喜悦和安慰,但海水一过,沙滩上却留不下任何痕迹。但是在永生中,我们不仅有永恒的生命,而且有神交给我们的工作。因为人本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我们灵巧的双手表现的就是神的创造力、我们的思考与创意表现的就是神的理性与自由,还有其他很多。神如此造我们,并不是为了让我们把这样的能力用于虚空无意义的事物上,而是要用于永恒的工作中。所以说,需要我们真正去做的工作是在永生中,而不是在今世。
怎样才能思考永生?1.不要满足于今生。 当今的世界虽然已经败坏,但仍然是个五光十色、红男绿女的大千世界。 如果我们做寄居他乡的,却把他乡当故乡,又怎会有渴望回家的心来盼望回家后的日子呢?由于整个人类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科技与文明的进步让很多人不再生活在困苦和无望中。相反,现代科技带给人们更多的便捷、更多的舒适与享受,可以充分满足我们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同时,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更容易让人竭力去追求今生的骄傲。但约一 2:16 告诉我们:“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魔鬼的目的就是要把我们拉在它的国度里,就像它当初指着天下的万国对主耶稣说:“你若在我面前下拜,这都要归你”(路 4:7)。即便做了基督徒,我们一样会想怎样挣更多的钱、怎样能过的快乐、舒适,怎样能活得体面、有地位而不受人冷眼,或是怎样得到更多的知识、能力、修养等。并不是说这样的追求就一定是错的,因为神所喜爱的人必蒙神的祝福,就像约伯受苦之前与之后都蒙神丰富的供给,生活远超于常人之上;亚伯拉罕、大卫王、所罗门也都尽享荣华富足。但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看到,神在他们的生命中是第一位的,他们仍然切切地渴慕与神同行的日子,并不只是满足于今生的富足。
所以,当我们在感叹“这个世界真是美丽!”“我们的生活真是美好!”时,一定不要沉迷于其中。反过来想一下就知道:今生已经如此美好,永生中岂不更是美不胜收吗?如果我们为今生忽略了永生岂不可惜。
2.要认真地切切体会和思考永生。 神对永生的应许与神其他的话语一样,是信实而可靠的。有一天我们要真实的面对它。体会永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思考死亡。因为死亡是今生的终点,却是永生的开始。当我们面对死亡时,就是要迎接永生了。你们是否为面对死亡做好准备呢?死对于你来说又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没有亲眼见过永生中的样子,但却人人都知道和了解过死亡的情景。神告诉我们死后就有永生,而我们正一步步地走向死亡,那么你是在做好准备主动迎接死亡还是环顾左右直到生生地碰撞上死亡呢?
路加福音第12章中,耶稣设了一个财主的比喻:这个财主思虑怎样把仓库改建得更大好用来存放更多的出产以便安心度日,但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我们的生命不就是如此吗?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终于何时,如果我们不时时提醒自己要多思考永生,为永生作准备的话,等到日子突然来到时岂不是会措手不及吗?
我们很多时候就像这个财主一样,思虑的是如何存储我们在世界上的财宝,却在神面前贫乏如洗。所以路加福音12章21节马上提醒我们说:“凡为自己积财,在 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
我们面对和思考永生时就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在神面前富足吗?
如何在神的面前得以富足? (今生的意义)
1.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圣经告诉我们要守住我们蒙召时的本分(林前 7:20),但不意味着我们的人生目标就是工作、学习和生活,而应该是永不停息地追求神。如果我们只求安心度完世上的日子,那么在神面前就无法做到富足。我们必须渴望在真理上进一步追求和得造就,更多地思考神的话语,更多的学会与神交流、听清神对我们的期望与指示。神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今生和永生中的完美的计划,如果我们不去询问神的计划和旨意究竟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在神面前的贫乏了。
神不只一次的告诉我们“你们要预备”!主耶稣用仆人、童女的比喻告诫我们要警醒和准备着见主的面。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完结,所以必须时常预备,抓紧生命的每一天、每一刻来使自己预备好以见主面,否则我们就成了那恶仆人(路加福音12:45)、愚昧的童女或是上面那个预备财物却无命享受的财主。神的警告是真实可信的,“凡有耳能听的就当听”。
所以,我们当尽快的反省自己目前的人生目标究竟是怎样的,永生在你的人生计划中是否是毫不被考虑的呢?我们的人生目标应该怎样以永生为标杆来重新设计?
2.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既然我们的目标是永生,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最好是抱着厌世的态度草草过完今生好享受那永恒的欢乐呢?显然不是这样,神并不希望他的儿女糊里糊涂地过完今生。如果今生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完全可以在我们信主后马上把我们接走,那岂不是更体现出他的爱吗?
对永生来说,今生是对我们的考验和考察。我们今生的工决定了永恒中的果效。这实在是最公平的标准。试想,如果没有一个时间限制的话,在永恒中还怎样来区分果效的大小或多少呢?神要在永恒中重新分派给每个人新的工作(“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路 12:44),而这样的分配是根据我们在今生所得的鉴定来进行的。
有人或许会说:没关系,我不追求天上的荣耀,只要能进了天堂就行了。如果有人真能如此“淡泊致远”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是一定要特别提醒一句:你的选择将会是永恒的、无法再改变的。天上的荣耀与喜乐是我们在世上没有经历过的,而神明确地告诉我们要积累财宝在天上(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 路 12:33)。如果积累天上的财宝不是好的事情,良善的神必不会叫我们这样去追求,相反,他却明确的鼓励我们去“敛财”,这正说明那对我们来说是美妙之极的。我们所要得到的将会是我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妙之事,谁能凭着今生肤浅的了解就可以有把握作出判断说自己可以、愿意拒绝永恒中的奥妙呢? — 你根本不知道那赏赐是什么,凭着什么就说自己不要呢?等真的看到那赏赐时,必定会后悔万分了(必要在黑暗中哀哭切齿了)。
所以,神借着我们所经历的事、我们所接触的人来考验我们的成绩。耶和华是监察人心的神(耶 17:10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他要看我们在我们所行的事上是否能结出圣灵的那九个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温柔、节制,加拉太5:22、23)。箴言也告诉我们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 4:23)。
撒加利亚书 13:8、9 “耶和华说,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他们必求告我的名,我必应允他们。我要说,这是我的子民;他们也要说,耶和华是我们的 神。”
此外,我们还必须注意以下这些让我们能够在永生中有所收获的事情:
1. 尽心、尽兴、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爱神就是遵守他的命令、奉献时间和精力给他。(约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2. 敬拜和赞美神,与神亲近;
3. 追求神,渴慕他的话语和真理;
4. 事奉神;过团契的生活,爱弟兄姊妹;(约 15:12 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
5. 为神做见证。
ý 思考我们自己的今生可以让我们从永生中收获什么?永恒中的赏赐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有分别的,这样才是公平的。
ý 求永生的荣耀是功利心吗?功利心这个词用于形容自私、自利、自傲的行为和心态,甚至含有为达目的煞费心机、采用不恰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但对于永恒中的荣耀却并非如此。耶稣说,我来是为了让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约 10:10)。神为我们预备的生命是无比的丰盛的,我们不管汲取多少也不会损害其他人的生命。这与我们现今世界的分配原则是完全不同,因为在我们现今的世界中,一个人多得就意味着别人的少得。所以,功利心才被用于贬义。在永恒中,神希望他的儿女得更丰盛的生命,并且充足的为他们预备了这样的丰盛。而给与的标准就是我们今生所得的果效。当神愿意给与时,他更希望我们也愿意接受和追求,绝不会讽刺他的孩子说:你怎么这么贪心呢?